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和奖补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22〕13号)《光明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人才培养奖补办事指南》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光明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人才培养奖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5年12月底前,经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乡村振兴技能工作站等培训载体。
二、奖补标准
人才培养奖补项目为事后奖补制度,包括优秀培养项目和优秀技改项目2个小项,每年评选不超过5个项目,每个项目奖补1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光明区依法设立的企业、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以及承担职业培训职能的其他事业单位;
(二)被认定为深圳市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
(三)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惩戒名单;
(四)不属于财政核拨或者财政核拨补助的事业单位(不含院校类)。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0月28日18:00。
五、申报材料
(一)奖补申报表。
(二)申报单位的合法有效证件(满足其一)
1.营业执照。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职业培训机构开办资质文件。
(三)《光明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人才培养奖补评审细则》(附件2)涉及的佐证材料。
(四)开户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六、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第五点“申报材料”顺序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形式为纸质件(1份)及电子扫描件(PDF格式)。申报材料必须清晰明辨,纸质件用A4纸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按顺序排列,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光明区人力资源局。电子扫描件(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文档,材料顺序与纸质件的装订顺序一致)以“申报单位名称+光明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人才培养奖补”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408号2115办公室。
电子邮箱:rzjjyk@szgm.gov.cn。
咨询电话:0755-88211348。
七、申报程序
(一)受理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申报材料完备、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的,应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原因。
(二)评审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在申报结束后组织专家完成实地考察和评审工作,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评选结果,评审合格的择优予以奖补支持。
(三)公示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对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支付;公示有异议的,经过调查不符合奖补条件的,不予支付。
(四)发放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在公示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将奖补资金拨入申报单位基本存款账户。
八、其他事项
(一)优秀培养项目实施时间须在2026年1月1日—2026年8月28日期间;优秀技改项目启动时间在2023年8月29日之后,验收时间在2026年1月1日—2026年8月28日期间。
(二)同一培训项目或技改项目在同一年度内不得重复申报和享受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同类奖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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