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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6年第一批次面向个人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公证摇号结果的通告

日期:2026年 10月 1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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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6年第一批次面向个人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告》(住保租〔2026〕038号),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于2026年10月15日下午开展了本批次住房配租公证摇号工作,产生了认租申请家庭的顺序号。现将公证摇号结果予以发布,详见附件1至4。

  特别提示

  一、本次摇号结果不作为最终选房排序,选房排序将根据摇号结果以及资格审核结果,结合队列划分进行确认。每个意向房源选房顺序依次为第一队列、第二队列、第三队列,队列内部的排序将根据本次摇号先后顺序明确。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建筑面积90平方米左右、100平方米及以上面积的房源。其中100平方米及以上面积的房源优先面向同队列中有3个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人口数为5人以上且有2个未成年子女家庭,以及有2个未成年子女的4人家庭配租(上述三类家庭享有同等优先资格,不设内部先后顺序,最终排位以摇号结果为准)。实际承租住房超出90平方米的部分全部按照市场参考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二、结合房源供求实际情况,本次资格审核安排如下:

  1.意向一类、意向二类房源认租申请家庭,将第一、第二、第三队列申请家庭全部列入首轮资格核查名单。

  2.单身公寓类、一房类房源认租申请家庭,依据队列分组及摇号顺序,将第一、第二队列申请人/家庭全部列入首批资格核查名单。若单身公寓类、一房类房源在首轮选房结束后仍有可选房源,后续将从第三队列名单内,依照摇号顺序启动第二轮资格核查及选房工作,具体安排以后续相关通告为准。

  三、当前队列分类为根据户籍、社保资格核查信息得出的初步结果,最终结果将结合申请人提交的户籍证明材料、本市正常缴纳社保有效证明(含累计)、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予以明确。

  四、请各认租申请家庭对所填报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我局将根据认租家庭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本批次住房不设补正环节,请务必确保材料齐全、准确。

  特此通告。

  附件:1.建筑面积40㎡左右的房源(单身公寓类)的认租申请家庭公证摇号结果

  2.建筑面积50㎡左右的房源(一房类)的认租申请家庭公证摇号结果

  3.建筑面积90㎡左右的房源(意向一类)的认租申请家庭公证摇号结果

  4.建筑面积100㎡及以上的房源(意向二类)的认租申请家庭公证摇号结果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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