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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教育局关于2025-2026学年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发放名单的公示

日期:2026年 10月 1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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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5个文件的通知》(深教规〔2017〕1号)、《光明新区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试行)》(深光公共〔2012〕492号)、《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关于调整民办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标准的通知》(深光文教〔2016〕43号)和《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区教育局对光明区15所民办中小学2025-2026学年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任教师进行了资格审核,现将审核合格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意见者,均可以反映。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相关人员申报资格,并对有关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026年10月19日至23日。

  受理举报、投诉方式:

  电话:0755-23416253(节假日期间请发邮件至:jyjmbjy@szgm.gov.cn)。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4楼442办公室,邮编518107(以邮戳发出日为准)。

  特此公示。

  附件:2025-2026学年光明区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发放名单

  光明区教育局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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