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公明街道元山旧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

日期:2021年 04月 1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字号:

  光明区公明街道元山旧村城市更新单元已列入《2020年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现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过光明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2次工作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等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光明区公明街道,长春北路与思源西路交汇处。更新单元用地面积18769平方米,拆除用地面积16733.4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14051.4平方米(含划入零星用地1673.3平方米),规划容积72500平方米,其中住宅63200平方米(含安居型商品房12560平方米,拆迁安置房164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15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7800平方米[含9班幼儿园3150平方米(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1550平方米(其中1000平方米作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300平方米作为文化活动室,250平方米作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550平方米(可设置于裙房屋顶)。

  二、公示地点

  (一)网上展示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

  网址https://www.szgm.gov.cn/

  (二)现场展示

  1.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科润大厦A栋一楼大厅(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元山路50号(元山办公楼)

  (三)公示平面媒体

  深圳商报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1年4月17日至2021年5月16日止。

  四、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6日,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联系电话:林工,88211946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更新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1年4月16日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