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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180235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18年 05月 17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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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德(等5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社区公园管理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光明新区已启动“公园之区”建设,其中社区公园是三级公园体系重要环节,新区高度重视社区公园建设及管理,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开展工作:

  一、以建促管

  新区大力开展社区公园建设,一方面是通过新建社区公园完善公园布局,合理分流人群,减小使用压力;另一方面是提升现有社区公园,更新设施设备、绿化景观,提高公园服务能力,着力将绿色福利送到市民家门口:2017年,光明新区开展51个公园(广场)建设项目,其中37个为社区公园,并通过品质提升强基惠民专项资金,利用社区现有闲置地块,建设了一批深入社区的街头游园、休憩广场。2018年正在开展60个公园建设项目,其中33个为社区公园,完工后公园服务覆盖进一步扩大,社区公园整体面貌将大幅改善。

  二、强化管理

  一是提高社区公园管养单价,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光明新区市政设施管养单价一览表〉的通知》,社区公园绿地参照道路绿化精品区标准,养护单价定为18.9元/平方米?年,为公园绿化景观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加强社区公园管养督查。目前光明新区社区公园已全部纳入市场化管理,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养护单位,各绿化管养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检查—督办—整改—复核,形成闭合工作环路,确保问题得到整改,同时检查评分直接与管养费用挂钩,有效加强对养护单位的约束作用。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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