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陈晓云等19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以下汇办意见:
一、基本情况
光明区共有社康机构60家,其中区属公立医院举办52家、中山七院举办1家、非公立医院举办7家。光明区自成立以来,一直以“强基层、促健康、补短板、建高地”为工作主线,印发《光明区社区健康服务扩容提质实施方案》,全面实施社区健康服务扩容提质行动计划,以打造高品质标准化社康机构为目标,统筹推进社康业务发展,丰富服务内涵,促进社康扩容提质。
近年来,光明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持续提升,2020—2022年连续三年荣获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绩效考核第一名、2021年度获广东省国家基本公卫考核第一名、2022年度广东省免疫规划工作调查评估第一名,辖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建立‘双社’合作纽带,推进医疗服务下沉”的建议,答复如下:
加强社区联动。光明区委组织部、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三部门于2021年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通知》,成立公共卫生委员会,积极协助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同时每年度将公共卫生委员会相关工作纳入“健康光明”绩效考核,推动形成部门合力,共同推动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
打造医疗健康服务平台。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制定全民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计划,开展覆盖妇幼人群、青少年、劳动年龄人口、老年人的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推动实现全周期、全流程、个性化、精准化、智能化的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及健康监测全民覆盖,打造全周期居民健康管理光明样板。目前区委政法委及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每年度均向卫生部门提供辖区相关人群数据,推动实现医疗数据、居民健康档案数据互联互通,并为居民提供智慧查询、健康导航、远程就医等全方位、个性化的一站式健康管理服务。
(二)关于“依托自身优势,突出特色医疗”的建议,答复如下:
开展医防融合项目。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印发《关于推进医防融合项目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医防融合项目沟通协调机制,支持社康发掘自身特色服务、积极参与医防融合项目。目前全区共8个社康承担市属医防融合专家下社康项目,其中公明社康获得了“2023年深圳市妇产科医防融合项目先进示范社康”称号。
建立专科医生工作室。全区共有37家社康设立专科医生工作室,每月组织内分泌、心血管内科、普通外科、营养、超声影像、神经内科、中医科等科室专家下社康开展诊疗服务。同时根据居民需求及社康实际,在符合条件的社康建立妇科、儿科、皮肤科等专科诊室,进一步促进全科与专科协同,持续推动实现“一社康一特色”。
(三)关于“加强部门联动和经费投入,降低社康用房租赁率”的建议,答复如下:
按照市政府印发的《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管理办法》,在规划编制新建住宅小区、城市更新、利益统筹和棚户区改造等新建、改建项目时,整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区住房建设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等相关单位意见,在项目中预留社康公配业务用房。目前光明区社康机构共60家,含公配业务用房19家、租赁用房33家(含社会办社康7家)、自有产权用房4家、社区或企业无偿提供4家。根据规划部门城市更新等项目情况,目前已移交拟建设社康中心的业务用房共14处,已获得立项社康11处,其中在建社康3处,2024年计划新增运营社康5家。
光明区城市更新项目中已预留一批公配业务用房,区卫生健康局将根据移交时间申报建设,公配业务用房可满足社康置换需求。截至目前光明区在“十四五”期间已累计新建社康15家,租赁占比由53%降低至43%。区属公立医院举办的26家租赁性质社康业务用房,租赁费用由区财政局全额保障。
(四)关于“平衡各区社康中心发展,高质量发展社康中心”的建议,答复如下:
光明区实行“院办院管”模式,建立“区卫生行政部门—举办医院—社康管理中心—区域社康中心-社康中心(站)”的社康机构组织管理体系,各级职能明确,以区域社康、中心作为片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重心,对区域内各社康开展业务管理指导、绩效考核评价,同时社康中心及社康站在各自区域内充分发挥健康管理责任。
制定《光明区社康机构建设指南》。以建设风格统一、配置齐全、质量与世界一流科学城发展相匹配的高质量高颜值社康机构为目标,从建筑、用房、装修、用材、科室设置等多个方面明确社康机构设置标准,进一步优化区域基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促进全区医疗服务均等化。全覆盖开展同质化管理、医护人员培训及社康业务考核,促进各区域协调发展。
(五)关于“加强深港融合”的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政府令第358号)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下列人员可以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中小学和托幼机构的少年儿童、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学校)或者科研院所中接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在深圳市在校就读的港澳户籍人员,可按照上述规定参加深圳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与内地户籍参保人一致的医保待遇。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国际化服务水平。开展金牌家庭医护能力提升行动,计划从2024-2026年分三期培养获得英国皇家家庭医师协会认证的金牌家庭医护各30名,其中,2024年计划培养金牌医护各10名,试点建设3家金牌家庭医生诊室。打通跨境医保结算路径,提升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就医结算便利性,构建符合香港居民习惯的就医生态,打造光明特色的粤港协作医疗体系,同时为辖区居民提供同质化、均等化、更高水平的社区健康服务。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