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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180493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18年 05月 24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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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琳(等3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深圳市共享单车协同治理的提案》收悉,现就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光明新区共享单车现状

  光明新区现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2.1万辆(其中摩拜单车1.9万辆,OFO单车0.2万辆),自行车停放区632个,电子围栏3处,自行车道共计约19.5公里。

  二、光明新区共享单车整治情况

  (一)建立体系,系统管理。

  为切实做好光明新区共享单车管理,新区制定了《深圳市光明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光明新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光管办〔2017〕61号),成立了光明新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整治工作小组,将工作逐条细化,明确各成员单车职责范围、工作时限与责任人,严格按方案开展联合管理工作。

  (二)加强巡逻,加强执法。

  为确保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共享单车服务水平,新区建立了多个自行车管理微信群,交通局、各办事处、城管、交警、自行车企业认真组织日常巡逻,并将违规停放的车辆发至微信群要求限时整改。2017年9-12月,累计处理违规停放1101宗、车辆5822台,累计查处违规骑行等不文明行为18930宗。并督促企业自查违停56516宗、排除隐患48733宗,清理损坏车辆2073台。2018年1-5月,累计整治乱停放车辆共计9698台、累计查处违规骑行等不文明行为7416宗,自行车企业自查累计处理违停43557宗、排查隐患42369宗、清理损坏车辆1824台。

  同时,在违停密集发生时段、重要时间节点,多次约谈互联网租赁企业,立案2宗,罚款1000元。各部门齐抓共管、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保障了光明新区共享单车相对有序。

  (三)规范投放,专项整治。

  为加强共享单车市场管理,严格运营企业准入准出机制,新区严格按市文件精神,2018年对违规投放的青桔单车采取零容忍态度,加强执法并主动清理,同时对外流至光明较多的哈罗单车组织交通局、城管、交警等多部门联合约谈,要求健全外流车辆收回机制。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僵尸单车问题,新区组织了专项清理整治活动,集中清理了堆积道路绿化、河堤、工业区角落等无法使用的“僵尸车”2000余辆。

  (四)宣传引导,考核评分。

  为从源头减少自行车违停违放、违规骑行,新区还利用公交候车亭、义工进社区、无车日宣传等活动大力宣传文明骑行,并要求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在APP端推送文明骑行守则,落实用户信用分制度。

  2018年再开展互联网租赁企业考核评分工作,对车辆故障率、规范停放、调度管理等进行重点考核,督促企业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自行车基础设施建设。为改善光明新区自行车行车难、停车难问题。新区拟在2018年再增划500处自行车停放区,并根据新区慢行体系改善计划,一并实施自行车建设工作,初步估计将建设不少于20公里自行车道。

  (二)持续加强对企业的考核管理。共享单车经济模式归根到底是市场经济,应充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科学配给投放量的同时加强巡查管理。新区将进一步加强对各运营企业的考核管理,并根据市统一部署,配合推进管理立法等工作。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23日

  (联系人:卢宽,联系电话:2740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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