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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60068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16年 05月 23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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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取缔城市流动商贩乱摆卖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流动商贩乱摆卖不仅影响市容市貌,污染空气,更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新区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关于明确街道综合执法范围的通知》(深城法通〔2013〕13号)及《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食品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针对不同区域和不同地段的流动摊档,依法开展清理整治工作,2015年新区共清理整治乱摆卖22180宗,其中食品摊档10303宗。通过整治,新区市容市貌得到了一定的提升。

  二、存在问题

  目前,城管执法部门在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严峻,且占道经营、乱摆卖回潮较快,尤其是露天烧烤严重污染城市环境,难以根治,需要疏堵结合,但目前对于乱摆卖的政策只有堵,没有梳。根据现状,取缔流动商贩难度较大,只有设置疏导点,完善制度,制定准入条件,引导流动商贩遵守管理规定,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才能治理城市流动商贩这一突出的社会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针对张庆杰代表提出的建议,新区城管执法部门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内部建设。注重廉政教育,定期开展执法培训、执法讲座,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执法队人员进行日常监督,对私相授受、私拿好处、包庇等行为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一律移交检察机关。

  (二)新区两办事处执法队已开启“5+2”“白+黑”工作模式,建立长效机制,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结合市容秩序辅助力量,全天候作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城管部门将依据综合执法职责,组织办事处执法队加强光明新区重点时段重点路口的巡查清理力度,耐心劝导、教育、引导沿街乱摆卖商贩合法经营,确保市容整洁。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报纸、网络、杂志等新闻媒体作用,让广大市民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选择到有固定场所并证照齐全的餐饮门店就餐,摒弃不良饮食习惯,广泛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条例等,让广大群众共同支持城管工作。

  (五)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将责任部门的投诉电话通过媒体等渠道告知群众,鼓励群众通过电话、媒体等方式举报街边违法乱摆卖行为,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共同监管违法行为。

  四、相关建议

  随着经济发展,光明新区人口日益增多,乱摆卖现象日渐增加,乱摆卖现象反反复复,“暴力执法”“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建议加强立法建立机制,尤其是加快落实《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完善相关配套设施,结合不同区、街的实际特点,使临时摆卖的准入和日常管理有章可循。尽快在各区不影响城市市容和市民生活的前提条件下,规划设置临时摆卖疏导点,引导商户办证入场,将经营合法化、规范化、责任化。

  此复。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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