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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20150112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15年 09月 24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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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一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自行车专用车道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推进打通断头路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区将积极协调推进新区东明大道、光侨路、科发路、十七号路、十八号路、松福路与公明北环段连接工程等六项打通断头路工作。其中,东明大道预计于2015年打通,光侨路、科发路、松福路与公明北环段连接工程预计于2016年打通,十七号路、十八号路预计于2017年打通,实现新区内外交通微循环,缓解交通拥堵,为慢行创造更为便利的条件。

  二、主动设置非机动车道

  在新区新建道路及道路养护大中修项目时我区将积极考虑设置非机动车道,并在充分考虑新区气候及自行车骑行特点的基础上设置相关的识别和保护装置,让市民有一个舒适的骑行环境。

  三、加大对公共自行车的投放力度

  我区在2013年组织开展了《光明新区自行车租赁系统示范区规划》课题研究,编制了光明新区自行车专用道及自行车网点规划,制定了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运营方案,研究成果付诸实施。我区高度重视公共自行车投放工作,积极到各区学习观摩,并认真参考其他城市自行车投放的先进经验。由于新区城市化程度不高,各类道路配套设施和市民意识上还相对滞后,新区投放自行车试点的运营单位难以维持正常的运营,暂不具备全面投放公共自行车的条件,待道路配套设施完善后再行开展投放工作。

  四、清理自行车道乱摆卖现象

  我区将重点关注和解决自行车道乱摆卖现象问题。一是各办事处执法队加强占用人行道、自行车道乱摆卖、占道经营、乱堆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治工作,加大巡查整治力度,保障人行道、自行车道无障碍通行,解决自行车道占道阻塞问题。二是由城市管理局在新区开展市容秩序市场化工作,通过增强市容秩序管理力量,加强新区主要道路市容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从而解决因市容违法行为引起的交通问题。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9月21日

  (联系人:林创国,电话:2740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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