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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150157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15年 09月 18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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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咏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倡导会议减少使用瓶装水的建议收悉,现就新区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严格控制会议使用瓶装水。由于新区自来水暂未达到直饮标准,会场服务仍然需要少量瓶装水来满足需要,目前还无法在会场服务中完全不使用瓶装水。但新区将会严格规定会议瓶装水使用条件,尽可能避免使用瓶装水。二、统一设置饮用水自取点,在会议桌上禁止摆放瓶装水。新区将在会场入口处统一设置瓶装水自取点,时间较长(30分钟以上)的会议,参会人员可自行领取瓶装水;时间较短(30分钟以内)的会议,会场服务将不提供瓶装水。三、推进新区机关节水改造工程,提供水资源利用率。今年6月份完成机关节水改造工程,对用水集中的主楼和食堂进行了节水器具的更换,修建停车场雨水回收系统,建立水平衡测试系统,最大限度的节约用水和合理用水。四、加大机关节水宣传工作力度,倡导低碳绿色生活。开展公共节能宣传,广泛张贴节约用水提示用语和宣传画,要求干部职工以身作则,做环保先锋,积极参加节约用水的相关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节约用水意识。

  此复。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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