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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150578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15年 09月 10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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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奕飞等10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市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何奕飞等代表的建议,各位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市更新步伐以及监管、帮扶和股权改革等建议对于新区集体经济转型以及股份公司规范发展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光明新区非常重视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规范运营和集体经济的发展,自2009年起,分别开展了两次调研,下发了指导意见,加快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经济转型及发展。截止目前,新区已启动的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44个,涉及总拆迁用地面积约422公顷。其中,已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计划的项目有20个。目前,社区参与的新区城市更新项目共有7个(公明薯田埔第一工业区、公明商业中心、塘尾沙头面、华发片区、龙豪榕康、塘尾旧村、薯田埔旧村等),涉及的拆迁面积58公顷。城市更新已成为转变社区粗放式的土地利用方式,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最大化的提高社区土地利用率的重要手段。

  由新区集体办牵头,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家修订集体企业监管及帮扶制度,就股份公司资产监管、财务监管、经营监管、采购监管、建设监管、人事监管、集体所有补偿款专项监管、审计监督等八个方面出台具体的规范性文件,界定新区、办事处及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之间的职能,紧跟全市统一改革步伐。2014年新区完成了规范监管、转型发展、股权改革试点改革工作,政企社企分开试点改革继续推进。今年,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把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政企社企分开改革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着力加以推进。参照各区的有关做法,结合新区实际情况,新区已按照我市第四期同富裕社保扶持的对象及标准,以新区国土基金账户暂借预拨形式,给欠发达社区原居民每月代缴基本社保,共计7批拨付2012年至2015年同富裕社保扶持资金,共计16735万元,有效解决了新区欠发达社区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这一重大民生问题,维护了社区的稳定发展。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股份合作公司试点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2014年完成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试点改革工作。在总结经验和成果基础上,2015年在全区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政企社企分开改革工作,并列入“光明新区2015年重点改革工作”。剥离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承担的社会治安、人口计生、安全生产、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和环境卫生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务,由政府相关部门承接,并由政府负责做好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及人员经费的保障,切实减轻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负担,加快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社区转型升级发展:

  一、按照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对城市更新规划进行修编,整合社区闲置房源与土地资源,盘活社区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开发利用率,积极推进专项规划研究,探寻社区转型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强化制度建设,将尽量简化职责范围内的更新审批程序,推动股份合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大力支持和引导“工改工”项目,通过“工改工”项目等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新区产业转型升级,拓宽发展空间;

  三、加大监管制度的检查力度,对于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章程中与规定不符的要修订;加大帮扶制度的检查力度,帮扶真正有需要、有困难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促进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发展转型;

  四、政府负责做好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及人员经费的保障,切实减轻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负担,加快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发展;

  五、攻坚克难,充分调动社区、办事处及市场主体的积极性,牵头开展旧居住区、城中村、旧屋村的改造工作。编制宣传材料,将更新政策中的亮点、百姓关注点的政策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归纳,并到办事处和各个社区走访和宣讲,在技术上积极指导。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9月7日

  (联系人:江黎晓,电话:8821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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