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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150256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15年 09月 08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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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煦东(等13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商务公寓居住人群教育学位的建议(第2015025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光明新区凡是能提供住宅凭证的均可用于学位申请。目前不存在有商务公寓居住人群教育学位问题。

  感谢您对新区工作的支持!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9月6日

  (联系人:邱杰,联系电话:8821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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