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考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公告(2024年第一批)》规定,总成绩前7名考生进入体检阶段(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
(二)体检要求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自行前往深圳市内任意一家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
(三)注意事项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凡有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不予聘用。
4.体检费用自理。
三、资格复审
(一)复审时间
2024年7月11日-7月12日。
(二)复审材料
1.提交报名所需全套附件材料。
2.体检报告。
注:以上材料复审阶段提交彩色PDF扫描件,发送至指定政务邮箱:zzbzz2k@szgm.gov.cn,文件名为“党建组织员+考生姓名”,正式聘用时提交纸质件。
(三)注意事项
获得复审资格的考生务必在指定复审时间参加复审,不按时参加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区委组织部可按程序进行递补。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