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其他招考招聘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2025年10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日期:2025年 10月 1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字号: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有关要求,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为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九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2025年10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有关要求

  1.选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学历要求: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报考者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均符合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成绩单、课程比对情况说明及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4.其他要求:报考年龄及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选聘报名首日。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18:00,如有调整将于报名截止前发布调整公告;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rzjbgs@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名称+考生姓名+考生电话号码”。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报名资料均不受理;

  (3)咨询电话:0755-88214381,联系人:金女士;

  (4)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2:00,14:30-18:00。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2025年10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内要附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可编辑电子版,手写签名的扫描件);

  (2)《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2025年10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7)党员证、流动党员活动证、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经有关党组织批准入党的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之一;

  (8)证明本人符合选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相关研究成果等。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聘条件和报名材料,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将对应聘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核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将通过短信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本人报名表、笔试短信通知、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2)笔试方式和成绩公布:笔试题型为材料撰写。笔试合格线为65分,成绩合格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将笔试成绩告知应聘人员。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szgm.gov.cn)公布。

  (2)面试方式和成绩公布: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自主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分值采用百分制,设置75分合格线。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线为70分。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形式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体检与考察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szgm.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三)本次公开选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省、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10月17日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