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光明区2025年10月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公告》安排,现对党建组织员拟聘人员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反映(受理地点:光明区光明大道630号区委二办综合楼205室,邮编:518107,电话:0755-88212121,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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