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2025年10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有关要求,现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408号,电话:0755-88214381,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将按规定正式办理聘用手续。最终是否聘用,以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的审核结果为准。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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