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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事业单位2026年9月公开选聘博士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告

日期:2026年 10月 1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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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事业单位2026年9月公开选聘博士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和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经研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已经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https://bm.gd-pa.cn/dzsys/gmzs)。

  二、入围面试人员

  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选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深圳市光明区事业单位2026年9月公开选聘博士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分为A、B、C三类,其中: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面试名额之内的人员,为资格复审对象,即入围面试人员。

  B类:指笔试成绩合格,排名在面试名额之外的人员,为资格复审递补人员。

  C类:指笔试成绩不合格的应聘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7日18:00。

  (三)资格复审形式

  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托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资格复审期间,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能会退回并要求补传相关材料,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留意报名系统的相关通知。须补传材料或递补的应聘人员,应按照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限上传相关材料。

  未能按时补充材料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在系统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不符合选聘条件的,资格复审不通过,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26年10月31日(星期六)上午9:00,应聘人员应于当天上午8:00—8:30报到。

  (二)面试地点

  深圳实验光明学校(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社区博闻路2号)。

  入围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入场)报到,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30前报到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审核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符合选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均须有相关材料证明,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不予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选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提前熟悉面试考点所在位置,注意面试期间的天气及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出行方式,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四)面试期间,应聘人员应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违纪违规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以选聘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六)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5-88211918(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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