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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26年 01月 22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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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光明区审计局对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紧紧围绕“一城三区”总目标,高标准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较好地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一是经济发展稳中向好。招引优质项目,持续培育税收增长动能,2024年光明区全口径税收收入252.30亿元,剔除不可比因素后同比增长约9%。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5.19亿元,持续完善光明科学城片区配套服务功能。新增发行政府专项债券51.81亿元,较上年增长21.65%,有力支撑重点项目建设。坚持过紧日子,顺利完成首批政府资产盘活,提升存量资产利用效率。

  二是重点项目有序推进。2024年保障政府投资项目88.70亿元,发挥政府投资稳经济、助发展的关键作用。投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0亿元,促进重点产业发展,集聚未来产业企业182家、总估值超430亿元。安排产业协议扶持资金3.13亿元,支持打造创新平台,光明科学城在建运营的重大科技创新载体达22个。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制定实施173项重点改革任务。

  三是民生福祉扎实有力。全面完成十大类43项154件民生实事。2024年九大类民生支出完成144.2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97%。其中教育支出完成60.02亿元,同比增长4.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3亿元,同比增长16.33%;住房保障支出13.84亿元,同比增长40.32%。各项民生事业稳步发展,全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整改成效持续巩固。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定期开展“联合专项回头看”行动,深化审计整改约谈机制,确保改有成效。截至2025年8月,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0个问题,立行立改26个、完成阶段性整改13个,因农田复耕需长期持续推进,正在整改1个,通过追回财政资金、调账处理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32亿元,制定完善制度103项。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本年度对光明区202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临时用款使用和政府债务管理等有关情况。区财政局提供的2024年总决算报表显示,2024年度光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238.18亿元,总支出237.61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09.62亿元,总支出104.9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40亿元,支出0.40亿元。详见下表。

  2024年光明区全口径预决算情况表

  单位: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率

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率

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率

收入总量

232.36

238.18

102.50%

109.60

109.62

100.01%

0.40

0.40

100.00%

支出总量

231.79

237.61

102.51%

109.60

104.92

95.72%

0.40

0.40

100.00%

结转结余

0.57

0.57

/

0.00

4.70

/

0.00

0.00

/

  (一)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方面。

  本年度重点关注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临时用款使用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光明区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资金统筹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资金未及时上缴。11家单位未及时上缴存量资金和利息等收入,1家单位未及时收取部分公园停车和租赁收入,金额合计66.46万元。二是预算调增不科学。如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541,965万元,年中两次调增预算共81,832万元,但全年实际支出420,073万元,执行率仅67.34%。三是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执行进度较慢。5笔往年结转的上级转移支付执行率低,如1家单位2023年结转的上级转移资金2,942.74万元,因项目进展未达预期,2024年实际支出652.67万元,执行率仅22%。四是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申请续期。3项专项资金存续已满5年最长有效期,主管部门未及时申请续期。

  2.临时用款管理不规范。一是年初临时用款申请频繁。如2024年上半年临时用款事项33项,经费占全年规模17.83%。二是临时用款事项超规定范围。部分日常履职经费年初应保障但未全额保障,资金硬缺口年中通过临时用款追加,超出临时用款申请范围,涉及金额4,226.43万元。三是临时用款申请后改变用途。1家单位改变临时用款用途,自行调剂用于弥补部门预算缺口,涉及金额9.53万元。四是部分临时用款支出进度慢。4家单位年中临时用款项目支出效果不理想,其中3家未形成支出,涉及金额245.90万元。

  3.预决算编制不准确。一是个别预算数据填报有误。2024年预算草案中将应列入“其他支出”科目的预算准备金6.64亿元,错列入“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科目。二是部分决算数据口径不一致。2024年决算报告中“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决算数统计口径不一,无法客观反映“三公”经费执行情况。三是个别收支未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

  (二)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光明区政府债务限额238.28亿元,其中一般债限额2.88亿元,专项债限额235.40亿元;政府债务余额238.20亿元,其中一般债余额2.80亿元,专项债余额235.40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光明区积极发挥专项债券补充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的重要作用,政府债务总体风险可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专项债券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收入测算不科学。抽查的3个项目实际收益未达预期。二是建设进度缓慢。由于征地拆迁、手续不齐等原因,3个项目已停工或进度滞后,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三是1个已申报专项债券的项目被打包纳入其他项目再次申报。

  2.部分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2个项目超进度提前拨付债券资金。二是资金使用审核不严。3个项目存在变相提高建设标准、变更管理不善等问题。部分资金用途调整管理不规范,存在未完成用途调整先行支付、未按用途调整后规模使用资金等问题。三是未严格落实绩效评价要求。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未按规定公开。1个项目未按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整改,绩效目标量化不足。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4年,全区各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的决算收入284.18亿元,支出282.26亿元。本年度重点关注6家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预算管理基本规范,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支出管理不严格。一是部分费用支出不合规。4家单位培训费、课题费用等报销审核不严,存在超标准、超范围、重复支出等问题,涉及金额134.59万元。二是未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3家单位购买服务项目存在重复、必要性不足等问题。6家单位16个采购事项未按合同履约,未据实扣减服务费用,涉及金额136.35万元。

  (二)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政府购买服务不合规。4家单位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2家单位将应履职事项超范围购买服务,涉及金额361.30万元。二是招投标管理不规范。3家单位部分项目投标供应商涉嫌串标。4家单位7个项目未招标先实施、拆分规避集中采购、评标定标不规范。4家单位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三是自行采购程序执行不严。2家单位2个项目违反内部规定拆分采购,未经集体决策、规避公开招标,涉及金额138.36万元。5家单位存在采购程序倒置、供应商审核不严、提前验收付款等问题。

  (三)公务用车管理仍需加强。1家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健全。3家单位公务用车预算编制不规范,无空编情况下编制购车预算。4家单位未按规定登记出行信息、公务用车账务登记不准确。4家单位存在燃油费与里程数不匹配、维修单价偏高、公车租赁程序审批滞后等问题。

  三、重大专项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本年度重点关注了光明区国有企业在管产业园区政策落实和运营管理、水务设施运营和资金使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公办学校管理等情况。

  (一)光明区国有企业在管产业园区政策落实和运营管理审计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光明区国有企业在管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国有园区)共34个,建筑面积225.19万平方米,其中统租园区15个,建筑面积91万平方米;入驻企业384家,入驻面积170.77万平方米。审计结果表明,光明区积极指导区属国企筹集建设高标准国有园区,大力招引优质企业,推动辖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国有园区规划建设存在不足。一是部分园区规划定位不清。2022—2025年区国有园区建设行动方案中,21个园区定位不明或定位笼统,产业集聚效应不强,专业园区创建打造不足。二是部分园区未按定位招引企业。3个园区招引企业与园区定位不符。三是部分统租园区未有效发挥作用。因园区统租进度和重点项目需求不完全同步,15个统租园区中仅2个承载重点项目,大多统租园区出于盘活原因,未能结合园区定位清退和招商,不同程度存在只统不清、统租后经济效益不佳等情形。

  2.国有园区出租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园区租金高于指导价。二是部分统租园区租金不具优势。区属国企在统租价格的基础上,加上改造、运营费及利润等,导致对外招租价格较高,市场竞争力不强。三是租赁监管办法与实际情况脱节。统租园区面积占全部国有园区的40%,但国企物业租赁监管办法未将统租园区纳入监管范围;公开招租适用范围与市场环境不匹配,增加了去化难度,区属国企在实际执行时未履行公开招租程序。四是部分物业免租期、租金递增率不符合规定。

  3.国有园区运营管理不严。一是未对危险房屋进行加固改造。2个园区存在部分危险房屋,未及时加固处理,也未盘活利用,长期处于闲置状态。二是部分园区物业被转租。6个园区的承租企业未经区属国企同意转租部分物业。三是部分物业未经审批被改造或改变用途。3处物业未经审批在建筑内部加建夹层并改造。5处改变原用途,如将宿舍建设为食堂等。四是部分园区存在已出租物业长期未投入生产运营、低端企业未按规定清退改造、物业被占用、租金追缴不及时等问题。

  (二)光明区水务设施运营和资金使用审计情况。

  截至2024年6月,光明区现有在管河道总长约159.63公里,排水管网总长约7242.48公里,以及若干小型水库、山塘、湿地、泵站、水闸、调蓄池和水质净化厂、泥渣净化厂等。2020年8月至2024年10月,除水质净化厂和污水处理站外水务设施运营费用约12.13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积极推动构建“水务设施一体化”运营管理模式,巩固治水效果,促进改善辖区水环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运营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部分制度缺失或未及时更新。市政排水设施移交接管、排水管网维修专项资金等制度失效3年以上未更新,河道、水库、湿地等移交接管、维修资金方面缺乏制度指导。二是设施维修改造监管不到位。水务设施主要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营,维修改造也由其具体实施,但区主管部门未建立现场管理、监理、造价审核等环节的监管机制。三是运营监督考核存在不足。部分水务设施委托同一家公司既负责运营管理又负责监督考核,影响监督考核独立性。经查,部分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纳入考核,也未进行处罚。

  2.运营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多计费用。部分运营服务多计工程量、测算费用高于实际或降低服务标准,未据实调整费用。二是提高费用标准。以高于会议议定标准签订委托运营和特许经营协议。编制河道、水库管养预算时,将预备金纳入采购预算,变相提高采购标准。三是超范围使用维修改造资金。9个项目使用维修改造资金支付与维修改造无关的费用,涉及金额163.03万元。

  3.运营效率仍需提高。一是部分抢修工程进度缓慢,部分水务设施隐患监测及整治不及时。二是泥渣净化厂产能未有效发挥。因前期论证不充分,泥渣净化厂实际泥渣处理量未达设计目标,年平均达产率仅25%,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三)光明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审计情况。

  2020年1月至2024年3月,光明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费用支出合计2.82亿元,其中垃圾处理设施建设1.02亿元、垃圾处理设施运营0.46亿元、垃圾分类宣传和督导服务1.34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多举措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建设运营资金效益不佳。一是建设标准不一。因缺乏具体指导,在满足垃圾分类要求的情况下,各街道垃圾投放点建设标准和价格存在差异。如1个街道未建智能垃圾屋;不同街道智能垃圾屋建设成本差异率达69%。二是部分智能设备闲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人脸识别、智能称重等智能设备缺乏实际应用场景,未能正常使用。

  2.部分垃圾分类服务资金使用审核不严。1家单位购买垃圾分类处理基地监管服务,在工作量未显著增加时,单个基地服务价格上涨1倍,且实际工作量少于合同约定,未据实扣减费用。1家单位购买垃圾分类督导服务,部分合同的服务范围存在重合,涉及金额34.77万元。

  (四)光明区公办学校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重点关注2所学校内部控制建设、食堂经营管理、课后服务管理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能够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推进基础教育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内部控制管理不完善。一是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1所学校支委会的资金审批标准在不同制度中约定不一致,部分大额支出和内控制度未经支委会审议。二是部分教育服务采购管理不严。1所学校部分课后服务项目费用超指导标准,且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监管不到位,1个项目5人中有4人非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5个项目服务人员未提供资质证明。

  2.食堂运营管理存在不足。1所学校食堂餐费收取方式不合规。2所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需强化,第三方机构巡查频率未达要求等。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本年度重点关注了1家区属国有企业及下属公司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该企业坚持抓好主业,拓展多元业务领域,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风险管控不到位。一是1个合作项目未按方案约定收取技术服务费用,少收合作收益157.70万元。二是1个投资项目未按协议约定退出。下属投资公司管理的基金向1个项目投资248万元,2024年1月,该项目投资届满3年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触发强制出售股权条件,但截至2025年4月股权仍未出售。

  2.内部控制不完善。一是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按规定决策。部分事项未经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决策、未经公司党委会前置审议,个别事项未按会议决定具体落实。二是采购管理不合规。2个采购事项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设置不合理,涉嫌排斥潜在投标人。2个采购事项三方比价未经集体决策、程序倒置。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路程补助支出审核不严,金额合计13.95万元。四是资产管理不严格。固定资产损失核销未落实规定程序,部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3.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前期工作不完备。18个项目预算审核严重滞后、施工许可办理不及时或未办理。二是成本控制存在薄弱环节。6个项目结算审核价超出预算价。部分项目存在多计工程量、单价偏高等情况。部分项目未按图施工、签证变更审批不严,其中2个项目未完成审批即通过变更擅自扩大建设规模。三是合同管理不严。部分项目存在合同实质性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未按合同约定追回工期违约金、超进度支付工程款等问题。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057.14亿元,负债总额36.26亿元,净资产总额1,020.8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资产基础管理不够规范。1家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个别资产处置未经集体决策。4家单位固定资产存在未及时入账、账实不符、闲置等问题。

  2.部分资产管理不善。一是政府物业底数不清。政府物业台账数据与实际不符,如个别产业园实际在管,但未在政府物业台账予以登记。二是部分信息化资产管理不到位。1家单位信息化系统数据录入校验规则设置不合理、新旧系统未有效对接,存在异常数据;未及时处理离线设备、验收后仍发出测试短信15万条。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本年度重点关注了政府投资计划执行、部分公园建设项目等情况。

  (一)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审计情况。

  2024年,光明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投资总规模84.81亿元,全年完成投资计划下达率100%、支出率99.9%。审计结果表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整体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政府投资项目长期未开工。因城市更新和利益统筹项目影响,3个项目于2021年取得概算批复,截至2024年年底仍未开工建设,区主管部门未结合实际调整计划,连续多年将上述项目纳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2.部分建设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个别工程款未及时支付。1个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已达付款条件,但未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二是4个项目未足额收取履约保函,不利于风险管控。三是投资控制不够严。3家单位12个项目多计工程量、未据实核减费用,涉及金额761.11万元。1家单位重复采购预算审核服务,金额85.95万元。1个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因前期规划不合理,被拆除或闲置。

  3.建设程序缺乏有效管理。一是招投标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违规限制最低投标限价,且不评审商务标和技术标,市场竞争不充分。2个项目未按规定评标即直接定标。二是违反基本建设程序。55个项目存在概算批复滞后、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未办理施工许可、未按图施工、先变更后审批或未经审批等问题。三是5个项目向施工场地外排放建筑废弃物未经核准、缺乏监管,涉及约28.65万立方米。

  (二)光明区部分公园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本年度重点关注了光明区部分公园建设情况,选取虹桥公园(二期)、明湖城市公园二期、五指耙森林公园(光明片区)等工程项目开展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区相关单位能够积极推进公园建设进度,激发绿色城区新活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是未按规定招投标。1个项目勘察、可研及设计、施工总承包等3项业务先实施后招标,招投标流于形式。二是部分施工和设计内容重复委托。部分建设内容先后委托2家施工单位,工作范围存在重叠。三是监理服务未按合同履约。1个项目开工后监理人员即大幅变更,更换了总监等12名人员,调整比例达86%,且调整后部分人员资质未达合同要求。四是材料设备品牌与合同约定不符。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品牌采购路灯灯杆,未经审批变更材料设备品牌,涉及金额约211.30万元。

  2.投资控制管理不严格。一是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编制质量不高。2个项目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编制存在主材单价偏高、重复计费、多计工程量、定额套取有误等问题。变更造价、结算造价也存在主材单价偏高、多计工程量的问题。二是部分建设内容重复建设。因建设时序考虑不周等,部分建设内容反复施工、拆除重建,导致损失浪费。

  3.运营管养不到位。一是部分设施建成后闲置。如1个项目建设的森林驿站设施用于游客停留休息、林业监控等,于2022年1月移交,截至2025年5月未启用,处于闲置状态。二是部分管养范围重叠,管养效果不佳。如公园水体管养服务在不同委托合同中存在服务范围交叉重叠的情况,公园范围内部分苗木枯死、损毁且未及时补种。

  六、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4年8月以来,区审计局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决定,共出具审计决定书3份。对违规案件线索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处理,共发移送处理书9份,移送违规问题线索9起。主要包括招投标过程中的虚假招标、串通投标,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集中采购等方面。

  针对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整改。截至2025年8月,已立行立改2个、完成阶段性整改15个、正在整改1个、尚在整改期14个。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区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七、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及时足额收缴非税收入,清理盘活存量资源资产。加强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用好管好各项增量支持资金。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增强预算编制规范性和科学性,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临时用款管理,严格政府采购管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把过紧日子作为习惯和常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决遏制低效无效开支。

  (二)强化重大项目和基本民生保障。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程序,持续强化投资控制,提升建设资金效益,充分用好履约保函工具,强化风险防范能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持续加大教育、卫生、就业、托育等民生领域投入力度,推进民生实事落地见效。

  (三)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持续完善国有企业治理制度,健全国有资本投资决策和运营管理机制,提高国有企业在管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水平,推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障增值。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严格做好资产入账核算和日常管理,加大资产统筹盘活力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质量。

  (四)持续抓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坚持全口径、全周期规范管理,压紧压实审计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和督促检查责任。深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组织开展“回头看”,深化整改约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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