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止的背景与依据
2024年2月2日,光明区印发《关于支持光明科学城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包括总则、法律服务业集聚、促进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法律服务人才保障、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合作、附则等六部分共二十五条措施。根据新形势下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新要求,同时为提高政策扶持质效,结合相关工作要求,需要对《若干措施》进行修订,为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工作,现予以废止原《若干措施》。
二、废止后的相关政策衔接
《若干措施》废止后,我区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加快推进文件制定工作,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导向,结合我区法律服务行业发展实际,对原政策条款进行系统性调整与完善,确保新政策更加精准、高效、合规。


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光明



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