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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光财书〔2025〕60号)

日期:2025年 11月 2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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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GMCG2025000180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窗帘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阿奇柏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唐公村1幢

  被投诉人1: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柏路4253号

  被投诉人2: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80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浙江阿奇柏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窗帘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MCG2025000180,下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2025年11月24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撤回投诉的书面申请。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裁决如下:

  终止本项目的行政裁决。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收案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新村7栋01层16-25号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5-88212751),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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