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公报 > 2026年第1期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日期:2026年 08月 05日    信息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

字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决定废止《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13号),本决定自2026年4月1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9日


下载、打印 下载、打印


附件: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