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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年 01月 1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新湖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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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新湖街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监督保障等工作。2022年,街道积极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街道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街道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把政府网站作为公开信息的重要载体和途径,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街道政府网站涵盖机构职责、政策法规、通知公告等各个领域,2022年度共发布网站信息38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履行政务公开主体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本年度共收到11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较去年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部分申请人分多次申请相关信息,均已回复了申请人,充分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部门安排专员从事具体信息收集、筛选、加工、校对、发布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报送任务,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所发信息的转发、推广、宣传。

  (四)做好政民互动平台工作

  着力加强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工作,提升服务质量,本年度共办理咨询投诉3590条,其中光明政府在线留言64条,区长热线47条,人民网留言21条,12345热线等其他渠道3458条,均已按规定办理并及时反馈至群众。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发布信息。对外公开的每一条信息均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把关并签署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再由办公室核稿发布,并留存档案。二是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管理、政民互动等重点工作纳入街道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5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1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3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5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2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新湖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积极推进,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信息公开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范围较狭窄,公开的信息主要集中在常规性工作。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此,我街道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充分利用网站、政务新媒体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众关注的重点、群众监督的焦点为突破口,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通过建立信息查询(站)点、开辟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提升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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