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新湖街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监督保障等工作。2022年,街道积极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街道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街道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把政府网站作为公开信息的重要载体和途径,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街道政府网站涵盖机构职责、政策法规、通知公告等各个领域,2022年度共发布网站信息38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履行政务公开主体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本年度共收到11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较去年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部分申请人分多次申请相关信息,均已回复了申请人,充分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部门安排专员从事具体信息收集、筛选、加工、校对、发布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报送任务,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所发信息的转发、推广、宣传。
(四)做好政民互动平台工作
着力加强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工作,提升服务质量,本年度共办理咨询投诉3590条,其中光明政府在线留言64条,区长热线47条,人民网留言21条,12345热线等其他渠道3458条,均已按规定办理并及时反馈至群众。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发布信息。对外公开的每一条信息均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把关并签署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再由办公室核稿发布,并留存档案。二是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管理、政民互动等重点工作纳入街道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新湖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积极推进,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信息公开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范围较狭窄,公开的信息主要集中在常规性工作。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此,我街道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充分利用网站、政务新媒体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众关注的重点、群众监督的焦点为突破口,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通过建立信息查询(站)点、开辟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提升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