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现将我街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光明区凤凰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将属于政务公开范围的有关信息在网上予以公开。2023年,我街道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条,涵盖组织机构信息、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部门预决算信息、政府通知公告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定,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办理规范化程度。2023年,我街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宗,所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均依法依规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一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流程,保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二是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处理政务信息的能力,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街道对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及时更新我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按照信息更新频率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保障维护工作,定时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及时、规范。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列明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等信息,畅通群众来电诉求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凤凰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在完善信息审查及发布机制的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主动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形式与社会公众对了解信息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接下来,我街道将以群众、企业需求为导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发布形式,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