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将属于政务公开范围的有关信息在网上予以公开。2023年,我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2条。其中通知公告69条,工作动态6条,政策法规4条,财政信息3条,部门预决算12条,规划计划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项目信息3条,重大行政决策3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共收到224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条例》及相关规定,及时、规范予以答复。相较去年的50宗,同比增加388%,主要原因为,一是公众对于自身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认识不断加深,更多的人意识到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维护自身权益;二是部分申请人申请的信息宽泛,对同一项目不同阶段的政府信息多次申请;三是多名申请人针对同一项目的相同信息申请信息公开。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涉及行政诉讼4宗,目前在先行调解阶段。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内容和事项。一是在文字解读的基础上,灵活采取图解等多种形式开展决策解读工作,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多样化解读《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获得群众广泛认可。二是切实落实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根据日常工作需求以及2023年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划,将核发的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屋顶总平面图、核增建筑面积专篇进行通告公示,相关内容由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
(四)平台建设。为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强局门户网站的建设,我局对信息公开平台中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组织机构、工作动态、部门文件及解读、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法定公开内容进行常态化更新。
(五)监督保障。为常态化、高质量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局主要领导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加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强化联动,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范围有待扩大;二是对依申请信息公开处理效率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以群众、企业需求为导向,按照《条例》和省、市、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增强为群众服务的理念。同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提升信息公开申请的办事效率,确保依申请公开事项合法合规按时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