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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年 01月 2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光明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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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办、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报刊媒体、政务宣传栏、信息公开栏等渠道,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街道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条,涵盖组织机构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部门预决算信息、政府通知公告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我街道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其中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其余均按期办结。同比上年,依申请公开申请量增加50%,通过对办理情况进行分析,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市民出于自身需求,申请部分历史资料,二是今年以来多举措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加市民对这项工作的了解和认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集中展示现行有效规章政策以及工作进展成效,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同时对发布信息开展“三审三校”审核工作,对文字内容、审发程序等实行专人监督、管理和登记,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2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9

1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社区一级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升,公开内容质量把关有待加强,一些便民服务信息未在社区常态化公开。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优化信息公开网站,增加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和便捷性。二是强化基层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和依申请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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