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共发布部门预决算、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44条。以公开助力提升服务水平,组织开展了区人大、政协政务服务篇“焦点问题面对面”政府开放日活动。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社会政策热点,共举办两场政务服务零距离之焦点政策线上直播活动,吸引近5万余人次观看,点赞突破万人次。成立区、街道、社区三级专业帮办团队,推出全生命周期主题服务和5G视频协办服务,建立“一企一档”和“一项一案”机制,为超过90家招商企业、2000位高端人才提供帮办导办服务。推出22项“免申即享”,9项“精准智享”,累计服务超42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要求做好栏目更新,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管理,健全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核要求和工作程序,并同步开展保密审查、流程资料存档备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与权威性。
(四)平台建设
在光明区政府在线新增“公明国际化街区”及“光明区营商环境”等国际化专题,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完成市民门户三期项目,“i深圳”光明门户全新上线,新增“秒报”14项、“秒批”9项,优化整合“一件事一次办”115项。
(五)监督保障
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列明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等信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主动公开方式还需进一步丰富,政民互动交流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4年我局将精准对接服务群体多样化、多层次、多维度需求,开展针对不同服务群体的“政务体验日”活动。同时,整合各部门惠企政策、各项补贴、高频事项等宣讲资源,开展系列政策宣讲活动,为企业群众提供主动靠前的专属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