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光明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和公众需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信息支持。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总数46条,其中主要包括统计月报11条、统计分析11条、统计年报1条、统计年鉴1条、统计公报1条、财政信息6条、机构职责5条、政策法规4条、规划计划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其他专栏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4条,相较上年增加了3条,全部按时办结,因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件数为0件。与去年相比,本年度我局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随着我区经济规模和单位数量不断增长,公众对区域经济、产业数据的关注度日益提高,对统计数据的需求更为迫切。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落实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所有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三审三校”审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流程,保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建设集约化要求,不单独建立本单位门户网站,相关政务信息通过“光明政府在线”门户网站予以发布。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工作要求,规范发布政务信息。一是加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由局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抓落实,办公室负责编制和录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联动,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二是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站检查和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加强工作培训,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顺畅,确保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三是及时做好咨询工单的办理工作,压缩办理时间,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切实为广大市民群众解决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仍存在个别信息表述不够规范、统计数据分析解读不够充实、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秉持“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的理念,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信息稿件的审核工作力度,严防表述错误,提升信息质量。二是持续加大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分析解读力度,进一步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的整体功能,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做好数据整理和发布工作,主动公示统计信息,优化信息审核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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