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公明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切实保障各项工作正常推进,现将我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2024年,我街道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6条。其中机构信息13条,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1条,部门预决算信息6条,政府通知公告4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明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相关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4年公明街道受理并按时回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件。所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了申请人,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了充分保障,同比上年依申请公开申请量有所增加,通过对办理情况进行分析,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市民出于自身需求,申请部分历史资料,二是今年以来多举措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加市民对这项工作的了解和认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优化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推进信息公开审发制度建设,完善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在信息发布过程中,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要求,对文字内容、审发程序等实行专人监督、管理和登记,切实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技术保障,提升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严格按照信息更新频率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保障维护工作,定时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及时、规范。
(五)监督保障
定期对网站、政务新媒体进行监测检查,加强对各科室的日常指导监督,抓好有关问题整改,强化学习培训,积极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公明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仍需加强,接下来,我街道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宣传、交流、培训等方式,使各部门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精做细做实。二是运用多渠道监督机制,促进各部门主动公开,并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习,提升业务工作能力,提升整体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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