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光明区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从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提升公开水平入手,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宣传发动,强化沟通交流,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区卫生健康局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区政府在线发布栏目信息共计324条,其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条、机构职责11条、政策法规2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14条、医疗动态32条、医疗服务40条、通知公告146条、彩票公益金信息3条、证件办理36条、服务市民就医7条、人事信息21条、政府开放日2条、医疗服务信息公开6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区卫生健康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2件、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均已按期办结,无结转至下一年度办理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区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等上级部门关于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指示,认真做好全年工作部署,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并层层落实。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五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区卫生健康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打造阳光型政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切实加强区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平台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网站功能,区卫生健康局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网站信息发布的内容和审核进行规范化管理,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环节,落实工作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准确、安全。
(五)监督保障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组织机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等信息,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落实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一是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平台的更新维护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全面性。二是关注政务舆情热点,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策解读2项。三是积极做好咨询投诉的回复办理工作,压缩办理时间,提高回复质量,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形成规范化的办理反馈工作机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推进,取得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偶有不及时,内容不够全面,形式不够丰富等。下一步,区卫生健康局将持续提高政务信息发布工作质量。建立信息发布动态更新台账,制定明确的信息发布流程和时间表,确保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发布。不断优化门户网站信息栏目,对信息内容进行梳理归类公开,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卫生健康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