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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建筑工务署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年 01月 2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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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署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9条,其中,通知公告27条、履约信息11条、质量安全管理6条、财政信息2条、政策法规2条、规划计划1条。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我署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上年度继续办理3件,共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同比上年收到5件,减少了2件。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主要原因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群众获取信息渠道更广,可通过多方面渠道了解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我署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工作实际,我署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加强和规范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细化工作流程,保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同时我署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建设集约化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对政府网站的日常管理工作,相关政务信息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门户网站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顺畅,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署政务公开工作稳中求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形式不够丰富,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仍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存在的问题,我署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能力,不断强化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紧跟时代变化与群众需求,主动做适应性调整,积极响应群众需求,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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