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区各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年 01月 2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提升政务工作的透明度。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在政府在线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3条,其中机构职责信息5条,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信息2条,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2条,部门预决算信息6条,通知公告信息68条,招考招聘信息12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条,民生诉求热点问答信息3条,光明区政策专区1条、政府开放日专栏2条,政策问答信息7条,美丽光明专栏信息10条、文体通专栏信息14条。另外,在“光明文体通”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510条,并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1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相较去年2条同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拓宽了信息发布渠道,运用局属新媒体平台针对公众关注内容主动发布文化、体育、旅游等相关资讯,提高了信息的传播效率和覆盖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三审三校”制度,逐步健全信息发布、留言回复等审核工作机制,各科室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并深化错误纠正机制,发布信息前运用“内容安全卫士”等纠错工具深入排查,发现问题即刻整改,保障发布信息质量,确保内容发布准确、表述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定期更新光明区政府在线“光明科学城”“畅游光明”等专题特色栏目,及时转载省、市有关政策法规及通知公告,丰富信息公开来源。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页面列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本年度,我局公开征求相关政策、办法的意见11次,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宝贵意见和建议,并按时将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充。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信息发布管理,抓好“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查工作落实,提升公开质量;同时,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满足社会群众的需求,努力营造群众参与公共文体服务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公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