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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年 01月 2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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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光明区司法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提升政务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光明区司法局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其中部门预决算6条,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2条,部门信息公开年报1条、通知公告19条、招考招聘6条、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10条、专题专栏及其他信息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光明区司法局本年度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4条,相较去年增长了600%,反映了公众对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高度重视,积极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取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信息,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光明区司法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查制度,于2024年10月印发了《光明区司法局关于做好党政机关网站和新媒信息发布校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网站和新媒体信息的校审质量,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光明区司法局依托“法治光明”微信公众号,积极开展普法权威政务信息与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累计发布普法推文620余篇,为群众了解司法相关业务提供了便捷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公众对司法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落实,光明区司法局通过印发《光明区司法局关于做好党政机关网站和新媒信息发布校审工作的通知》,明确信息发布审核纪律,建立追责机制,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1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8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4

0

0

0

0

1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0

1

5

0

0

0

0

0

0

0

0

2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光明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在完善信息审查及发布机制的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申请数量的大幅增长,可能存在办理流程不够优化、答复不够精准等问题。接下来,光明区司法局将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深入了解其需求,提供更加精准、详实的答复,提升申请人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光明区司法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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