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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年 01月 22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凤凰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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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涵盖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统计数据的时间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光明区凤凰街道秉持公开透明的政务理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力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化。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积极主动地将应纳入政务公开范畴的信息在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2024年度,我街道通过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了78条政府信息,内容涉及组织机构详情、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部门预算与决算、招聘招考信息以及各类政府通知公告等多个方面。此举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要求,我们进一步提升了依申请公开处理的规范化水平。2024年,我街道共受理依申请公开7宗,所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均依法依规进行答复。与前一年相比,依申请公开的数量增加了75%。通过对这些申请的办理情况进行分析发现,申请人均为自然人,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市民为了满足自身需要,申请获取小区物业管理相关的资料;二是由于我街道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促使市民更加积极地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和民主监督权利。这一趋势反映出公众对于政府信息的需求日益增长以及对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期待不断提高。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五公开”。在信息发布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及“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各环节的工作责任,细化操作流程,确保所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严肃性以及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街道实行网站信息发布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平台上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按照信息更新的频率要求,精心维护各类栏目,确保内容的实时性和准确性。定期检查信息公开情况,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所有公开的信息真实、及时、规范,致力于建设一个透明、高效、可靠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确保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上清晰列出联系电话、办公地点等相关信息,以便畅通群众来电反映问题的途径。我街道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稳步推进,特别是在优化信息审查与发布流程上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形式多样性与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之间仍存在差距。针对这一问题,我街道将采取以下两项具体措施进行改进:一是紧密围绕群众和企业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政府的具体要求,针对社会高度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探索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创新信息发布形式,以提升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从而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处理政务信息方面的专业能力。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和专业化,避免出现工作上的疏漏和重复,确保改进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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