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光明区科技创新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科技创新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按时按点主动公开全局年度工作总结、预决算报告等重要事项。并根据市、区有关要求部署,按照“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将政策解读与规范性文件及时同步公布。本年度我局共印发了《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管理办法》《深圳市光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合成生物企业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等4个规范性文件,均已按《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各项程序,同时以政策解读、“一图读懂”等方式多途径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开展依申请公开有关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效率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诉求。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工作,严格把关发布稿件质量,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时性。本年度通过光明政府在线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4条,其中更新科技动态37条、通知公告136条、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20条、规划计划1条、其他信息5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定期更新光明区政府在线各主题和服务栏目,建设维护“科技创新”“惠企专区”“合成生物专区”“民生诉求热点问题”等主题栏目。及时转载省、市有关政策、通知公告,拓宽信息公开来源渠道。
(五)监督保障
定期更新我局内设科室、主要职责、机构领导、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在通知公告的稿件中详细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供申报单位及个人咨询和反馈,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栏目内容的创新和设置还有待加强。二是重点政策文件解读还需更多样化。
(二)改进情况
一是积极配合创新栏目设置,提供更丰富的科技创新领域素材,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领域成果显示度,拓宽人民获得信息渠道。二是对本年度的重要政策给予更全面、更多层次、更多方式的解读,不仅高质量解读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还可通过在线访谈等方式开展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