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我街道明确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切实保障各项工作正常推进,现将我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2024年,我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5篇,涵盖机构职责信息、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部门预决算信息、通知公告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街道收到并处理7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比较去年减少了11宗,主要原因为我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积极地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加大了获取政府信息途径的宣传力度,提高了群众对主动公开渠道的认知和使用,使得群众能更容易的获取到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监督保障
一是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和队伍建设,明确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时更新动态,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安全防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街道部分工作人员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高。下一步,我街道将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同时,建立有效监督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确保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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