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依法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扎实推进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加强光明区政府在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做好栏目内容及时更新。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查制度,准确发布政府信息。2024年,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共发布信息26条,包含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年度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招聘信息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受理答复向区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办理过程中,提升主动服务意识,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了解申请人的公开诉求。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宗,相较去年减少6宗,降幅22.2%,所有申请事项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公开的连续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涉及多部门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区政府办公室将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聚焦群众、企业关注,全面、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完善疑难复杂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机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联动,确保依法依规作出信息公开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