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上级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主动将属于政务公开范围的信息在网上公开。2024年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条,其中通知公告51条,工作动态3条,政策法规6条,财政信息6条,规划计划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项目信息3条,机构职责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条例》及相关规定,及时规范答复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共收到47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宗,相较2023年同比下降79%。所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均按时受理、答复,其中46宗已办结,其余1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策文件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一是灵活采取文字、图解等形式做好解读工作,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多形式解读《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二是全面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邀请相关企业代表参加“政府开放日”活动,主动向企业代表宣传解读新出台的政策规定,增进政府与企业、公众的互动互信。
(四)平台建设。加强政府在线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其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组织机构、工作动态、部门文件及解读、财政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法定公开内容进行常态化更新。
(五)监督保障。明确政务公开任务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持续优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审查发布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回复质量审查,按时答复群众,赢得群众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接下来,按照《条例》规定和上级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群众服务意识,强化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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