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条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一是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4条。其中,机构职责4条、政策法规6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信息7条、通知公告27条、其他专栏39条。二是运营“光明科学城”微信公众号,发布科技创新领域政府信息148篇,阅读量累计65655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履行政务公开主体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年通过各类渠道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宗,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所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均依法依规进行答复并均已办结。同比上年,依申请公开事项有所增加,结合申请情况分析,主要原因为人民群众民主意识、参与意识提高,积极通过合法渠道申请获取政府、社会投资项目等信息。2024年我局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予以回复,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目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持续按照《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流程,保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建设集约化要求,不单独建立本单位门户网站,相关政务信息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门户网站予以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持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及时依法公开。二是积极做好民意速办、咨询投诉等回复办理工作,注重回复质量,按时答复群众。三是积极参与政府网站建设、民意速办、群众诉求处理等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及重点领域栏目信息公开的力度,做到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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