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街道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密围绕街道工作及市民关切,系统推进信息公开各项任务,有效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较好地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为街道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街道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涵盖机构信息、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部门预决算信息、政府通知公告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街道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法制审核等工作要求,高效办理各项信息公开申请,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需求。2025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较去年新增申请数量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部分申请人分多次申请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落实信息上网“三审三校”制度,对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严格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优化街道门户网站、民意速办平台建设,坚持统筹协调与重点突出相结合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维护与内容管理,确保线上线下公开渠道畅通、运行高效,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本年度共办理咨询投诉7140条,均已按规定办理并及时反馈至群众。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及工作流程,规范信息审核工作,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好政务信息保密工作,完善内部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平稳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持续完善的方面,主要包括: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全面,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增强。二是信息公开过程监督与日常检查的常态化、精细化程度尚有提升空间,动态跟踪与反馈机制不够完善。我街道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平台作用,加大政务信息工作公开力度,为市民提供更加便利的政务服务。
二是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政策把握、回应引导和问题处置能力,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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