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与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举措、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公明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街道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为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坚实保障,以下是2025年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详细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秉承“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街道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25年,通过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5条。其中机构信息3条,专题专栏1条,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1条,部门预决算信息7条,政府通知公告4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街道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相关规定,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5年,公明街道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且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答复,充分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与上年相比,依申请公开申请量减少4宗,经分析,主要原因在于街道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并加大了信息获取途径的宣传推广,让群众能够更便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2025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监督保障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街道持续迭代优化信息公开审查流程,系统推进审发制度体系建设,健全依申请公开信息全链条工作规范,信息发布环节恪守 “三审三校” 要求,专人专责把控内容精准与程序合规,确保工作靶向明确、责任落实;同时科学统筹资源配置,强化技术赋能,提质升级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按标做好栏目运维与信息更新,定期专项核查并闭环整改问题,保障公开内容真实规范、及时可溯;此外常态化开展网站监测巡查,加强科室日常指导与全程监督,深化业务培训以激发队伍内生动力,凝聚工作合力,稳步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 年,公明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署,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在规范流程、拓宽渠道、提升质效上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工作仍有提升空间,为进一步提质增效、服务群众与社会发展,街道将聚焦短板,从以下两方面精准改进:
一是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全流程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构建 “事前审查、事中管控、事后追溯” 全链条机制,既恪守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原则,又严守保密底线。聚焦群众关切重点领域,梳理公开事项清单,扩大主动公开覆盖面、细化内容,提升信息公开针对性与实用性。健全信息更新维护长效机制,明确各科室责任,优化审发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有效,方便群众快速获取权威信息。
二是全面强化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建设。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业务流程专题培训,邀请行业专家、业务骨干授课指导,重点提升工作人员对公开范围、标准及答复规范的把握能力。搭建业务交流平台,鼓励经验分享与疑难探讨,促进能力互帮互促。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工作考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与主动性,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的政务公开队伍,全面提升街道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执行,2025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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