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光明区建筑工务署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43条,其中通知公告24条、履约信息9条、质量安全管理5条、财政信息2条、政策法规2条、规划计划1条。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宗,所有申请均在期限内完成答复。据统计,依申请公开的数量较上年的6宗,增加了22宗。经分析得到,申请量上升主要为:一是同一事项共收到19人提出申请;二是民众对于自身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认识不断加深,更加积极地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和民主监督权利。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光明区建筑工务署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严格信息发布、转载的审核把关,切实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同时,严格按照建设集约化要求,相关政务信息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门户网站予以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顺畅,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光明区建筑工务署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审查与发布流程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面对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形式多样性方面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下一步,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将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与深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依法、规范、准确、全面。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升工作人员在政务信息处理、公开及解读等方面的专业素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标准化、专业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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