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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建筑工务署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年 01月 22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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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光明区建筑工务署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43条,其中通知公告24条、履约信息9条、质量安全管理5条、财政信息2条、政策法规2条、规划计划1条。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宗,所有申请均在期限内完成答复。据统计,依申请公开的数量较上年的6宗,增加了22宗。经分析得到,申请量上升主要为:一是同一事项共收到19人提出申请;二是民众对于自身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认识不断加深,更加积极地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和民主监督权利。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光明区建筑工务署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严格信息发布、转载的审核把关,切实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同时,严格按照建设集约化要求,相关政务信息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门户网站予以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顺畅,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1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0

0

0

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1

0

0

0

0

4

(七)总计

27

1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光明区建筑工务署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审查与发布流程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面对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形式多样性方面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下一步,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将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与深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依法、规范、准确、全面。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升工作人员在政务信息处理、公开及解读等方面的专业素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标准化、专业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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