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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年 01月 22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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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光明区统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主责主业和公众信息需求,深入推进统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数据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光明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信息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信息公开流程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依法主动公开各类信息。一是常态化推送统计数据。以光明政府在线平台为主要载体,按时报送统计年鉴、统计年报、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等统计资料,做好数据分析解读,方便公众掌握区域发展动态。二是规范统计局门户网站公开内容。2025年共计公开信息56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部门决预算信息6条、统计资料类信息30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4条。信息分类清晰、更新及时,满足不同群体信息查询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受理办结1项,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1项,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与上一年度相比,申请数量减少2件,主要原因为我局持续提升数据发布精准度,公开的统计信息已基本满足公众及企业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领域的数据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落实“三审三校”“分级审核”制度,构建全流程保密审查体系。严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逐件开展合法性、保密性审查,重点防范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敏感信息泄露风险。建立常态化网站信息排查机制,定期对网站信息内容和引用链接进行排查,多措并举筑牢政府信息内容安全防线,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可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依托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持续优化我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安排专人负责栏目维护与信息更新,积极做好统计咨询服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

  (五)监督保障情况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全面压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形成“主要领导统筹抓总、分管领导具体督办、办公室牵头落实” 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职责分工,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实现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专项检查,定期对门户网站公开栏目内容进行抽查核验,形成 “发布—核查—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短板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统计信息公开质量管理。及时梳理公众咨询内容,整理分析信息需求类型,有针对性地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拓宽统计数据共享的范围,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的业务指导。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政务公开文件精神,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队伍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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