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委宣传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通过优化机制、规范流程、拓展渠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提质增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从严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持续遵循“谁公开、谁负责”“谁审查、谁担责”“事前审查、依法依规”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完善内部审批流程,强化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督,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规范,以严密制度筑牢信息发布安全防线。
(二)持续做好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做好日常台账登记管理,2025年在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信息24条,包括部门年度预决算、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专项资金信息公示等内容,切实保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合理性、规范性。
(三)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我部2025年行政许可处理数106件,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部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化,但对照新要求仍存不足:一是对最新政策精神的学习领悟需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及形式多样性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部将针对性改进:一是持续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紧跟最新部署要求;二是着力创新内容与形式,优化平台功能,拓宽互动渠道,确保信息发布精准高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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