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光明区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政务公开任务,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区卫生健康局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发布栏目信息共计325条,其中,通知公告150条、医疗动态33条、医疗服务39条、证件办理42条、部门预决算15条、服务市民就医5条、联系我们1条、机构职责8条、规划计划1条、人事信息13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光明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1条、政策法规5条、政策问答5条、医疗服务信息公开6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区卫生健康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宗,相较上一年度增加1宗,增幅20%,已全部受理,其中已办结申请4宗、结转至下一年度办结的申请2宗。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等上级部门关于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指示,认真做好全年工作部署,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提升公开质量与效能为导向,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五公开,扎实推动各项公开任务落细落实,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打造阳光型政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切实加强门户网站平台管理,充分发挥网站功能,区卫生健康局严格对照并落实《光明区党政机关网站和新媒体工作指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动态调整制度》《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协调制度》等文件要求,持续推进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通过健全内容保障机制、优化栏目设置、强化安全防护与日常监测,不断提升网站管理效能,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公开内容全面规范,切实提升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质效。
(五)监督保障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组织机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等信息,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落实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平台的更新维护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全面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需改进之处,主要是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个别已公开信息中的链接存在失效问题等。下一步,区卫生健康局将着力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一是强化信息发布时效管理,优化流程、明确时限,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二是定期对历史稿件中的链接开展自查与修复,并在新增稿件时增加“链接有效性验证”环节,确保新增链接可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光明



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