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2条,涵盖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双拥优抚、退役军人风采等可公开及应公开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出现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指定专人具体落实,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和保密审查程序,着力推动责任到人、更新及时、内容准确,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网站服务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暂无自建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透明度,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公开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态势良好,但仍存在一些亟待优化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格式不够规范;二是词汇表述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对以往公布稿件的常态化管理还不够到位。接下来,我局将强化政务公开方面的学习与教育培训,加大对已发布稿件管理力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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