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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凤凰街道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年 01月 2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凤凰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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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共分六个部分,分别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光明区凤凰街道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恪守“依法、及时、准确、便民”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融入街道日常治理与政务服务全过程。街道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强化监督考核,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街道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营造了透明、高效、有序的政务环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主动将应公开政务信息依规在官方网站发布。2025年度,我街道通过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条,内容涵盖组织机构信息、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部门预算及决算、惠民补贴发放、各类政府通知公告等,公开数量、质量较上年均显著提升。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升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2025年,我街道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3宗,均依法依规完成答复办理,其中予以公开1宗、无法提供1宗(因相关信息需另行制作)、按其他情形处理1宗。全年未发生因答复办理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申请量较上年有所下降,充分体现我街道主动公开覆盖面持续拓宽、政策解读不断深化、群众信息获取渠道更加畅通。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落实落地。严把信息发布关口,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合规;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筹开展信息资源系统梳理与动态更新,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官方网站信息发布实行全流程规范管理,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目录与公开内容同步衔接。严格落实信息更新频次要求,常态化精细化维护各栏目信息内容,切实保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与精准度。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合规、及时准确,着力打造权威规范、精准高效、便民利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指南及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清晰列明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关键事项,畅通群众咨询反馈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稳步推进,尤其在优化信息审查与发布流程上成效显著。近年来,公众信息公开申请范围持续拓展,需求从单一政策查询逐步延伸至项目实施过程、决策制定依据等更深层次领域。在办理部分涉及多部门职责交叉或历史遗留问题的申请时,我街道在信息精准检索、跨部门协同会商研判等环节,仍有提升工作效率的空间。针对上述问题,我街道已着手建立跨部门信息查询协调机制和常见问题研判清单,明确复杂事项联合办理流程与职责分工,同时强化工作人员专项业务培训,着力提升信息检索效率及法律政策适用精准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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