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能上网尽上网。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总数达141条,主要包括政策受理、拟资助企业名单公示、招聘等通知公告49条,各类政策及配套文件26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及意见反馈26条,其他共40条。相较2024年114条增加27条,同比增加23.68%。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相较2024年的2宗,减少2宗。同比上年,依申请公开事项大幅降低,一方面体现市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意识持续增强,通过各类官方公开渠道主动了解政务动态;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局主动公开工作覆盖面、精准度显著提升,有效满足了群众核心信息需求,政务公开实效充分显现。
(三)政府信息管理
1.严守审核底线,筑牢保密防线。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将保密审查全流程嵌入公文流转、信息发布各环节,刚性落实“三审三校”审核机制,层层压实审核责任,坚决杜绝错误信息、敏感内容上网发布,确保公开信息安全合规。
2.动态更新信息,保障内容时效。针对机构改革、领导调整、政策修订等重要变动,第一时间更新发布机构职责、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信息等主动公开类目内容,并建立常态化更新机制,根据工作推进实际持续优化信息供给,确保公开内容与工作动态同步。
3.聚焦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实效。以乡村振兴、涉农补贴等群众高度关注的领域为核心,及时更新发布上位政策文件、管理实施办法、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推进进展等关键信息,让群众清晰知晓政策、便捷查询信息,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针对性与实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落实专人专责,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维护,确保内容更新及时。建立健全我局信息公开协调、审查、发布、考核等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标准、规范操作流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发展,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遵循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建立 “层层把关、全程追溯” 的内容审核机制,制定详实的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实现工作推进有据可查、责任可溯。安排专人专项负责政务咨询、网站问题清单整改及反馈等工作,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发现问题闭环解决。此外,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含政府网站运营、民声诉求办理)专题培训,持续提升业务队伍的政策理解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服务回应水平,为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政策解读与受理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存在明显不足:信息公开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以政策原文、受理通知为主,深层次解读和实操指引不足,需进一步提高公众需求匹配度。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性改进:一是强化专业能力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常态化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使政府信息公开真正成为打造透明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手段。二是优化信息公开结构,在保障基础信息及时发布的同时,补充政策出台背景、实施细则、落地成效及实操问答,提升信息实用性,让政策红利真正精准触达受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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