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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年 01月 2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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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本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1条,其中部门预算6条、政策法规及解读4条、通知公告19条、年度工作总结2条。持续完善数字化政务服务体系,累计推广企业开办、新生儿出生等“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14项,不断提升公众知晓率和获得感。联合15个地区开展“跨城通办”,实现1000余项服务事项异地办理。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加强政民互动。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本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定对申请人进行答复,依规予以公开。较2024年同比增加量为1宗,主要原因在于公众需求持续增长,政务公开渠道更加便捷,公众对民生和营商环境等领域信息关注度提高。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管理,健全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核要求和工作流程,同步开展保密审查并做好流程资料归档备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本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特设政策专区,作为政策发布的权威阵地,打造光明科学城“青春合伙人”大礼包服务平台,构建涵盖实习就业、创业启航、成长发展、金融支撑、生活无忧、赋能平台等六大核心场景的服务体系,已集成55项服务内容,其中11项服务可实现“免申即享”,并通过智能信息识别与数据校验技术,为青年人才打造“引、育、留、用”全链条精准服务体系,提供主动适配、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新体验,进一步推动了《光明科学城关于打造创业友好型 青年发展型城区的若干措施》落地生效,为光明科学城“双区”建设注入创新动力。

  (五)监督保障

  为持续提升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本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发布政府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群众咨询投诉办理工作,按时答复群众诉求,确保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公开内容仍不够全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细化程度有待提升。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和深度,强化重点领域信息的细化公开,加强审核把关和更新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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