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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年 01月 2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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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光明区司法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工作报告及通知公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其中部门预决算6条、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2条、部门信息公开年报1条、招考招聘8条、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7条、通知公告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较2024年减少了86%,申请量的下降反映了光明区司法局主动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增强政策解读,使公众所需信息更多通过常态化渠道便捷获取,减少了公众通过正式申请获取信息的必要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持续落实《光明区司法局关于做好党政机关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校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源头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内容的合法合规性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权威、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光明区司法局依托“法治光明”微信公众号,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及时发布法治建设工作动态。2025年共发布普法推文457篇,为公众了解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提供了便利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光明区司法局认真落实光明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部署,自觉接受内部督查与社会公众监督,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与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未发生相关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光明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稳定推进,但面对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政策解读形式的多样化仍需进一步深化。下一步,我局将聚焦提升解读效果与公开质量,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图文、动画、视频等多种媒介开展解读,切实增强政策传播力、引导力及影响力,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光明区司法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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