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全年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72条,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130条,其他类政府信息42条。通过《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宝安日报》等报刊发布政府信息139条次,通过各类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226条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全年通过各类渠道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3宗,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宗。所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依法依规进行答复,其中90宗已办结,其余14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同比上年,依申请公开事项大幅减少,通过对办理情况进行分析,2025年我局建立房地产、建筑工地、物业管理等领域调解委员会,完善房地产领域质量管控体系,加强工地施工质量监管,提升物业服务品质标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5年我局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管理,健全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核要求和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性和准确性,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暂无自建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我局严格遵循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科室紧密配合,依法高效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加强的地方:如依申请公开时限办理时间较长。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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